中国共产党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吉工职院党〔2017〕71号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充满活力的教职工队伍,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1.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工会组织实施;
2.各基层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分工会具体负责。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分配
全院在岗教职员工(正科级及以上干部不参与评选);按分工会教职工总数的6%(四舍五入)评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育人效果好,成绩突出;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
不同岗位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教师岗位: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投身技术素质教育;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的尊重和爱戴。没有教育教学事故,没有工作失误现象;近两年担任班主任一年及以上并考核合格。
管理岗位: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把管理工作与学院育人目标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科学运用先进的管理知识与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工作之中;勤政廉洁,秉公办事,工作业绩突出,在育人工作中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作用;近两年担任班主任一年及以上并考核合格。
其它岗位:牢固树立服务育人意识,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工作质量高,服务效果好,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良好保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与师生的沟通交流,教育引导学生工作效果显著。
四、评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1.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按评选名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教学单位推荐的人选至少有一名是专任教师;
3.各分工会推荐的人选材料,请于9月5日前填写完成并上报。《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纸质稿报工会,《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宣传材料(模板)》(附件3)电子稿报党委宣传部。
附件:1.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3.育人工作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材料(模板)
中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7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