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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7-09-19 点击数:

 

中国共产党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吉工职院党〔201775

 

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充满活力的教职工队伍。经基层推荐、组织考核,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于洪晶等18位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立足各自岗位,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

全院教职工要以育人工作先进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院党委周围,坚定发展信心,凝心聚力,埋头苦干,不断改革创新,学院建设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示范作用的国内高水平现代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作出新的贡献,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11


附件

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洪晶(机关党总支)

宏(制药与环境技术学院党总支)

叶宛丽(化工与材料技术学院党总支)

学(后勤保卫直属党支部

刘滨海(电气与信息技术学院党总支)

江国(经管与艺术学院党总支)

许金宝(机械与汽车技术学院党总支)

毅(经管与艺术学院党总支)

张胜德(机关党总支)

陈永昕(电气与信息技术学院党总支)

孟庆锴(机关党总支)

娜(基础党总支)

婷(基础党总支)

丽(制药与环境技术学院党总支)

晶(化工与材料技术学院党总支)

洋(机电与智能技术学院党总支)

鲁海龙(机械与汽车技术学院党总支)

静(基础党总支)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7年9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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