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部门: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
此通知
附: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9年11月23日印发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校务公开指导思想和办事依据
1、校务公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校园,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以解决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法效益、促进学校科学化决策、民主化管理,按照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将学校重大校务予以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学校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为目的,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校风建设,加强党风建设,以保持学校稳定和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做出贡献。
2、校务公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条款、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收费公开:收费的政策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2、财务收支公开:收入部分包括财政拨款、学杂费、各部门创收收入、房屋场地出租收入及各种承包收入等;支出部分包括实际发生项目的全部。
3、基建工程项目公开;经费来源、工程预决算及工程招投标和发包情况。
4、固定资产和大宗物质采购公开:经费来源、支出及采购工作情况。
5、上级部门划拨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6、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公开: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及群众普遍关注的其它事项。
7、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工作公开:职称评定、职务聘任、业务考核、奖罚、出国学习考察、进修、人员进出等。
8、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工作公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学生入党、学生会干部选拔、奖助学金发放、特困生费用减免和资助等。
9、招生分配情况公开:招生的政策依据、指标、分数、录取结果和学生毕业分配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名额。
10、学校重大决策及其它需要公开的工作。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主渠道作用,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须经教代会通过。
2、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及各方面人员座谈会,及时向教职工通报重大事项。
4、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广播站、校园网等媒介及时通报校务公开情况。
四、校务公开的时间及程序
1、校务公开采取定期与随机的办法进行。定期公开每学期一次,随机公开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2、按本细则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公开的校务工作,重大事项先由公开内容涉及的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主管领导审阅,送校务处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会讨论通过,经校长签字后正式公布。
3、每次公开后,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意见及结果要再次公布。
4、系部校务公开参照本实施细则进行。
5、校务公开的有关资料要存档管理,以备检查。